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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印发通知为水运行业扩大有效投资“保驾护航” 加强港口航道规划建设 规范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 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简称《通知》)。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水运发展,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保障,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 《通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和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水运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与资源安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通知》从政策导向上对水运项目建设有积极引导和保障作用,水运建设需求将进一步得到释放,对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港口航道基础设施支撑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等意义重大。 《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政策导向和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港口规划编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规范确定涉及围填海的国家重大水运项目。三是积极稳妥处理港口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资源要素保障。五是扎实做好重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守生态环境底线思维,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提升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高质量发展水平。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草部门要支持港口规划编制、国家重大水运项目认定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并做好用地、用海等资源要素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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