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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秋冬季大气污染整治方案,涉及水泥、运输等行业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作要求: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9%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2天。2020年第一季度改善目标,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1%以上。 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19年10月底前,郑州市针对耐火材料、碳素等产业集群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 针对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列出固定污染源管理清单,排查无证单位,分类处置。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加大依证监管和执法处罚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对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督促企业按证排污。 完成煤炭消费总量管控任务。2019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5%左右,消费总量控制在2.1亿吨左右。
加快推进公转铁。2019年10月底前,对既有525条铁路专用线使用情况进行摸排,根据各地货物运输特征和企业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铁路专用线运量提升专项方案。对用车、用能大户,建立多方认可的重点企业管控名录,明确地方重点企业“公转铁”任务目标,并与之签订货运增量目标责任书,推动各企业落实“公转铁”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应统筹考虑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19年10月底前,建立淘汰任务清单;12月底前,淘汰数量达到任务量的40%以上。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全省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数据库,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 深化工业炉窑烟气深度治理。2019年12月底前,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实施提升整治,完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2019年11月15日起,治理工程未开工或任务进度未过半的工业企业,实施停产治理;2020年1月1日起,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全省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对无组织排放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以及完成深度治理且稳定达标排放的车辆等除外)。 制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河南省《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2019年9月30日前,全省完成废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含加装氨逃逸分析仪)建设联网;电力、钢铁、水泥、焦化、陶瓷、玻璃、砖瓦窑等行业完成无组织排放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市级数据平台并和省平台互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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