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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董事刘凤山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华新水泥11月22日发布公告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刘凤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每家上市发行人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其成员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且公司目前正在申请办理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事宜,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推动公司B转H的工作,刘凤山先生主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凤山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治理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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