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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水泥主业协同发展、良性互动
天山股份9月10日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证监会核准公司分别向中国建材股份、农银投资、交银投资、万年青水泥、浙江尖峰等26家公司及个人发行股份,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天山股份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建材股份等26名交易对方购买中联水泥100%股权、南方水泥99.9274%股权、西南水泥95.7166%股权及中材水泥100%股权。 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建材股份、农银投资、交银投资、万年青水泥、浙江尖峰、北京华辰世纪、杭州兆基投资、立马控股、浙江邦达投资、上海檀溪、王佑任、陆海洪、李秀娟、陈韶华、倪彪、曾永强、段寿军、陈旺、丁泽林、肖萧、宁少可、马志新、王勇、张渭波、朱琴玲及颜茂叶;支付现金的交易对方为农银投资和交银投资。 天山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预计募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4,616,887 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重组费用等。 公司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天山股份将标的公司纳入整体业务体系,充分协调标的公司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形成互相促进、资源共享的良性互动。 具体看,本次重组后,采购方面,可通过共用双方供应商体系及优势管道,整合采购需求和计划,进一步发挥采购端的规模效应,扩大采购规模,获得成本优势;生产方面,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定期开展生产技术指标对标和内部及对外竞争,并期望通过专利技术、生产诀窍、特殊工艺的共用以及技术骨干的流动调配,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财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注入上市公司平台,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效应和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信等级,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资本结构,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天山股份本次收购还将有效解决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收购前,中国建材集团为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均为水泥、熟料及商品混凝土相关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消除和避免公司与各标的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有效维护天山股份及天山股份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重组完成后,天山股份将成为我国水泥行业的龙头上市公司。天山股份业务规模将显著扩大,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并通过全国性的业务布局,降低由于地区供需变化造成的经营波动,为全体股东带来更稳健的投资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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